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应知应会

编辑:学工办 时间:2021-09-01 访问次数:42

一、公寓违规品

1.违规电器:除宿舍标配的电器外,自行配置的电器均视为违规电器(电吹风、电脑暂且除外)。例如:电夹板、卷发棒、电饭煲、电炖盅、洗衣机、脱水机、电冰箱、加湿器、净化器、电热毯、煮蛋器、热得快、电锅、电水壶、取暖器、烘鞋器、暖手宝等等 。未及时断电的电吹风等亦作为违规电器处理。

2.易燃易爆物品。

3.其他危险品。

二、安全“十不”

1.不私接乱拉电线、接线板,将电源、电器等靠近床铺或易燃物品。

2.不使用“三无”劣质接线板、变动电源设备。

3.不出现宿舍内电脑、充电器、暖手宝、手机、充电线、电热毯、其它储电设备等长期处于通电状态。

4.不在寝室内存放或使用违规电器、电热设备。

5.不在学生公寓楼公共区域或寝室内吸烟、乱扔烟头。

6.不在公寓楼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蚊香,燃烧物品、使用酒精炉、燃放烟花爆竹等。

7.不擅自处理室内用电设备设施,连接改造寝室线路。

8.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化学有毒物品进入学生公寓。

9.不在公寓楼道、寝室过道、紧急疏散通道、楼梯口、车库等处存放阻碍通行的物品,包括车辆、废弃物及及其他私人物品。

10.不挪用、损坏宿舍区内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或将雨伞等物品垂挂至消火栓上。

三、安全“十须”

1.须了解并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与要求,并服从管理。

2.须掌握消防“四个能力”要求,积极参加防火、逃生培训,增加防火知识,增强防火意识,提升防火技能。

3.须熟记火警电话119,关键时刻拨打校园110(仓前7110,下沙5110)。

4.须学会灭火器、消火栓使用,会报警,能自救。

5.须熟悉所在公寓楼疏散通道。

6.须自觉维护各处安全通道畅通,规范置物与停车。

7.须遵守安全用电规范,按规定合理使用电器,做到人走电断,提倡离寝前关闭室内总闸。

8.须做好寝室每日安全检查工作,提倡安全值日生制度,轮流检查与监督,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9.须掌握火灾种类、灭火办法、疏散流程与逃生自救办法,如遇险情,冷静应对。

10.须熟知安全报告流程,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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