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寓违规品
1.违规电器:除宿舍标配的电器外,自行配置的电器均视为违规电器(电吹风、电脑暂且除外)。例如:电夹板、卷发棒、电饭煲、电炖盅、洗衣机、脱水机、电冰箱、加湿器、净化器、电热毯、煮蛋器、热得快、电锅、电水壶、取暖器、烘鞋器、暖手宝等等 。未及时断电的电吹风等亦作为违规电器处理。
2.易燃易爆物品。
3.其他危险品。
二、安全“十不”
1.不私接乱拉电线、接线板,将电源、电器等靠近床铺或易燃物品。
2.不使用“三无”劣质接线板、变动电源设备。
3.不出现宿舍内电脑、充电器、暖手宝、手机、充电线、电热毯、其它储电设备等长期处于通电状态。
4.不在寝室内存放或使用违规电器、电热设备。
5.不在学生公寓楼公共区域或寝室内吸烟、乱扔烟头。
6.不在公寓楼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蚊香,燃烧物品、使用酒精炉、燃放烟花爆竹等。
7.不擅自处理室内用电设备设施,连接改造寝室线路。
8.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化学有毒物品进入学生公寓。
9.不在公寓楼道、寝室过道、紧急疏散通道、楼梯口、车库等处存放阻碍通行的物品,包括车辆、废弃物及及其他私人物品。
10.不挪用、损坏宿舍区内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或将雨伞等物品垂挂至消火栓上。
三、安全“十须”
1.须了解并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与要求,并服从管理。
2.须掌握消防“四个能力”要求,积极参加防火、逃生培训,增加防火知识,增强防火意识,提升防火技能。
3.须熟记火警电话119,关键时刻拨打校园110(仓前7110,下沙5110)。
4.须学会灭火器、消火栓使用,会报警,能自救。
5.须熟悉所在公寓楼疏散通道。
6.须自觉维护各处安全通道畅通,规范置物与停车。
7.须遵守安全用电规范,按规定合理使用电器,做到人走电断,提倡离寝前关闭室内总闸。
8.须做好寝室每日安全检查工作,提倡安全值日生制度,轮流检查与监督,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9.须掌握火灾种类、灭火办法、疏散流程与逃生自救办法,如遇险情,冷静应对。
10.须熟知安全报告流程,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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