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基础医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编辑:学工办 时间:2021-09-13 访问次数:310

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请各班级根据《基础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附件1),认真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各班成立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以及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具体负责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基础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基础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的制定、评价过程的监督和裁定。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本人自评、班组评议、班主任审核、基础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4个程序。先由学生填写《基础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实考核表》(附件2)进行自评,再通过班组评议复核学生的自评依据,提出修正意见。班主任总评在班组评议结束后进行,结合学生自评和班组评议意见,作出总评结论,并填写《基础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汇总表》(附件3)。

3.各班级于9月20 日前将《基础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实考核表》(附件2)纸质稿、《基础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及纸质稿交至基础医学院学生发展中心慎园8-106室,再由基础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进行审核通过。

4.学生在自评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班组评议与班主任总评可否定其相应等级,直至确定为不合格,并严肃处理。

       附件1:基础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及相关附件(201910月修订版)

       附件2:基础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实考核表

       附件3:基础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班级汇总表

综测附件0913

基础医学院学工办

基础医学院学生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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