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教师在育人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原医学部出台了《医学部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医学部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院教师开展2021年度课外育人工作进行考核(2021年度考核仍沿用原医学部规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基础医学院在编在岗的全体专任教师、一线专职辅导员和科研人员参与考核(入职未满半年的教师参加考核不确定等级,也可不参加考核;教辅系列教师、行政管理专职干部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
2021年度参加的学生工作、学科竞赛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指导、课外育人讲座、课外活动指导等相关工作。
三、考核要求
1.个人填写。依据文件的考核内容,各位教师钉钉智能填表在线填报考核内容(填写方式类似每日健康打卡),需要填写申报的内容包含:
①2021年度参加的育人工作;
②学科竞赛指导工作;
③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指导工作;
④课外育人讲堂主讲工作;
⑤课外活动指导工作;
⑥其他育人工作。
请各位教师于2021年12月31日中午12点前完成个人申报工作,逾期未提交考核表的视作放弃申请。
2.学院审核。学院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教师提交的育人工作进行审核汇总并在学院钉钉群公布以方便教师核对。
附件:医学部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20201030
基础医学院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