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22年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二、选派简章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近期公布2022年选派简章,具体项目检索、选派类别、选派时间、选派办法等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将于近日启动申报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项目,申请受理时间安排与2021年保持一致,请申请人提前做好申报准备。
三、主要项目(通过学校集中申报)
(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面上项目)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简称“面上项目”),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2021年的申请时间为4月初,时间仅供参考。)
(二)教育厅项目(地方合作项目)
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简称“地方合作项目”),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2021年的申请时间为5月初,时间仅供参考。)
2022年地方合作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办法另行通知。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时需提交邀请函方可受理。同时,被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提前做好邀请函联系、外语考试等相关准备工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项目申报时间有较大变动,部分项目申报时间重合。申请人可以在面上项目等全额资助项目结果未公布时同时申请地方合作项目。如被面上项目等全额资助项目录取,申请人应第一时间告知推荐学校和省教育厅,已录取的申请人不再参与地方合作项目评审。
(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高校合作项目(青骨项目)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简称“青骨项目”),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和博士后。(2021年的申请时间为10月初,时间仅供参考。)
四、申请方式及相关安排(网上申请+纸质材料)
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由省教育厅受理,并转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将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
因申报项目多,申报时间集中,请各申报人员务必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如存在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等情况的,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不予审核受理。
在各个项目申报时,请申请人按项目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含《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1份,由学校统一提交。在提交书面和电子材料时,请另附一份电子推荐意见(不超过300字)。
申请受理时间安排与2021年保持一致,2022年的具体时间还未公布,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国家留学网,尽量提前完成网上申报,及时准备纸质材料同步提交。因国家留学基金委有严格的时限要求,本校纸质材料集中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学校公派项目
学校每年年底接受出国研修计划申报,没有在计划内的原则上不批准。个人自费出国研修,需要先提交申请,报学院同意(使用项目经费的需要经费负责人签字),经人事处初审、校领导审核后办理相关出国手续。申请材料包括《审批表》、邀请函、疫情防控审批表、个人承诺书等。
六、派出管理
获得批准的国家公派项目按照流程办理校外各类手续(参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luqupaichu,https://www.csc.edu.cn/chuguo/guanliguiding),同时办理校内审批手续。
(一) 个人申请
填写《出国境研修审批表》(一份)、《进修协议》(三份)、留基委录取中文复印件(一份)、《疫情防控期间出国境审批单》、个人承诺书等。
(二) 学院审核
学院党政负责人审核后,给出明确意见,签字,盖章。
(三) 学校审核
人事处审核签字,同时财务处、外事处签字备案后,出具《回聘证明》、办理护照、签证等。访学教师需要第一时间告知学院和人事处,手续办理完成情况,包括机票信息、顺利到达、定期汇报访学进展、按期回国等。
(四)每3个月研修报告
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留学人员须每3个月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请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按要求准时提交。
(五)其他说明
各项目派出细则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璐路, 电话:0571-28865036, 邮箱:lilulu@hznu.edu.cn。
人事处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