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答辩和综合表现评定,通过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及上级党委审查,确定以下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人选,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3号。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有关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名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人:寿逸凯;叶静
联系电话:0571-28866636;28865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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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基础医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