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杭师大教〔2014〕7号)文件精神及《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基础医学院2021-2022学年教师本科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系审核(8月15日-9月3日) 专任教师根据有关要求填写《基础医学院本科教学业绩考核评估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交系办,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签字,完成审核后于9月3日前交学院教务科;
二、学院考核(9月5日-9月16日) 学院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对教师填报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建设研究、奖励及指导学生获奖等情况进行复核,结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成绩和课堂教学实际情况,确定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
三、考核结果公示(9月16日-9月23日) 学院将考核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四、提交考核材料 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汇总表》,组长审核终签,学院盖章,报学校教务处。
基础医学院教务科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