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2021—2022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学工办 时间:2022-09-17 访问次数:439

各位同学:

根据省残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号)精神,现将有关2021年度(2021-2022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详见附件《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二、推荐名额

2022级新生除外,凡符合评奖条件的在校学生均可申报,无名额限制。

三、材料上交

(一)所需材料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2.所申请、推荐学生的身份证、残疾人证、2021年度(2021-2022学年)获得奖励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二)上交时间

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请于9月30日(周五)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稿发至yanyafen2011@hznu.edu.cn,纸质稿交至慎8-210办公室,联系人:严老师。

附件: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基础医学院学工办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