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础医学院本科生教学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编辑:教务科 时间:2023-03-06 访问次数:249

学系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科教学经费的管理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能,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教学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1710,结合我院实际,特拟定《基础医学院本科生教学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师范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3228


基础医学院本科生教学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本科教学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教学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1710,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各系应将教学经费用于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学科发展、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确保教学正常运行,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助力学科建设。

第三条 学院本科教学运行经费一般包括教学业务费,教学实践费,教学实习费等。

第四条 本科教学运行经费用途与开支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1、用于教学日常运行指用于与本科教学相关的办公、印刷、图书资料购置等的经费;用于实验实践教学的专用材料(如实验耗材、实验动物等)、仪器设备维护、委托业务的经费。

2、用于教学建设与改革:指用于支持各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课程建设项目、教材建设项目、教学团队建设项目、专业认证等的经费

3、用于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指用于教师教学专题培训、教学研讨与调研、教师教学能力考核评估等的经费

   4、用于教学信息化建设:指用于试题库的建设完善、网络课程资源的开发使用,虚拟仿真教学项目的开发使用的经费

5、用于教学质量监督:指用于学院督导和教学委员会对专业、课程、课堂教学等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估,以及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的检查与验收等的经费

6、用于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的开展实施:指用于学生学科竞赛等课外育人项目开展使用的场地租赁、技术委托、材料印刷、评审指导及项目奖励等的经费。

7、用于实践、实习教学运行:指用于实习基地建设、毕业设计、教学见习实习等教学实践项目的经费。

第五条 学院本科教学运行经费使用规范

1、各系于年初制订年度经费预算经系主任签字后报教务科备案,并于年终做好经费使用情况分析。学院根据经费使用情况,作为下一年度各系教学经费核拨的依据(经费预算表见附件)。从划拨至各系的本科教学经费中开支的费用须经系主任签字同意后,交学院经费负责人审核。

2、从本科教学运行经费中列支的对外交流培训、各类会议讲座等经费,均需按要求做好事前审批,事后总结后进行报销。审批及总结表见附件。

3、从本科教学运行经费中列支课外育人项目经费需按照《关于基础医学院医学生科技文化节活动申报的通知》要求备案审批后进行报销。

4、从各级教研教改项目、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经费中开支的费用必需与该课题研究内容相关。同一项目获批多级立项或奖项的,就高资助。经费需在项目实施期限内使用,项目验收时应提交项目经费使用报告和效益分析,结余经费由学院收回。

5、从本科教学运行经费中开支的各类教学项目、活动的评审费、讲课费、劳务费等,需严格按照学校财务规范执行。其中校内教师指导、评审等的劳酬不得超过300//半天,按实际指导时数计,每项目的指导、评审费最高不超过600/人;除第一课堂外的讲课劳酬按照职称等级,正高500//次,副高300//次,讲师200//次。

第六条 本科教学运行经费是学校为保证正常本科教学或支持有关重点项目所设立的教学运行经费和教学专项经费,各学系必须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经费使用过程中应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以确保发挥专项经费的最大效益。

第七条 本办法未规定相关事项按照《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教学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1710执行。本办法由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


杭州师范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32月28


附件1 基础医学院活动审批表

附件2 基础医学院出差审批表

附件3 基础医学院活动、差旅总结

附件4 基础医学院各系年度财务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