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经学生申报,学院遴选推荐,学校审核,确定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立项项目15项,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时间为一年,中期检查时间初定2023年12月。各项目负责人应合理安排时间,按时组织项目各项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开展,取得预期成果。
二、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材料、加工测试、资料费、论文版面费、出差费、文印费等开支,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招待、劳务、购置生活用品等与项目无关的开支。
三、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和成员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计划时间,组织项目各项工作,保证项目如期完成。
四、项目负责人要特别注重项目研究成果的积累,按照项目预期成果,做好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相关工作,并留存佐证材料;结题时,由学院按照项目预期成果进行验收,学校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质量抽检。
如有问题,请联系:
庞鑫意:15990184357
李岩松:19357382640
高佳歆:18042472320
附件:2023-2024学年“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立项项目一览表
基础医学院科技文化中心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