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关于给予肖*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编辑:冯丽丽 时间:2023-12-25 访问次数:196

各班级,各位同学:

肖*,学号:2023111027029,基础医学院细胞生物学专业2023级硕士研究生。

该学生在2023年12月16日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过程中存在违反考试指令行为,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杭师大学(2019)63号)文件规定。鉴于该生错误情节较轻,认错态度良好,决定给予该同学通报批评处分。处分期限为6个月。处分期满自动解除。

以上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处分之日10日内,依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杭师大学(2017)88号)向杭州师范大学基础医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提出申诉,学院不予受理。

杭州师范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