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潘辰豪 时间:2024-09-06 访问次数:180

各班级、同学:

为更好地帮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使学生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及信息报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有杭州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二、认定标准

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二档: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

三、工作安排

(一)2022级、2023级、2024级学生:

【学生自主申请】9月1日—9月8日: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1)(Word格式上交,命名为“班级+姓名+申请表”)+提交佐证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等,以图片格式,命名为“班级+姓名+佐证材料”),打包发至班级评议小组;

要求:为保证材料规范和认定顺利进行,请按照模板(附件2)填写申请表

【班级民主评议】9月9日-9月12日:各班级成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一般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生活委员、班长、团支书及其他若干位普通同学担任组员),针对班内同学的申请材料进行民主评议,填写申请表中的“陈述理由”及“一般/特殊困难归档”,随后把班级评议完整的申请表转换成pdf格式返给申请同学。

【学工系统申请】9月12日-9月15日:申请学生登录“学工平台”(https://xgxt.hznu.edu.cn/),在学工平台的“服务大厅-困难生申请-在线办理”项目中确认学生信息,填写困难档次和申请理由(理由须清楚、充分),并上传由评议小组填写完整的《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pdf格式上传)+佐证材料(图片或pdf格式上传)。注意:系统填写信息必须与申请表上保持一致。填写完成后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本科困难生认定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3)。

【学院审核】学院在学工平台中“学生资助-困难生管理”栏目查看学生申请信息,核实学生申请表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并给予认定困难等级认定,导出数据,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学工部。

【学工部审核】学工部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再次确认。

【学生审核结果查看】学生可以学工平台中实时查看学院和学校的审核结果状态。

四、要求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学生获得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学院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审核本学院的认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原则,按照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的程序,在分管经济困难生资助工作领导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学生提交的《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

(二)各学院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与学生的思想教育相结合,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心理健康和思想进步,教育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诚信申请认定,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用好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完成学业,自立自强。

(三)在认定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既不应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对申请认定时弄虚作假的学生,要以适当方式予以惩戒。

未尽事宜,请联系基础医学院学生发展中心。

联系人:赵子浩 联系方式:17877939080;

联系人:张瀚之 联系方式:15067486048;

联系人:杨笑语 联系方式:13666851205;

学院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28865509。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附件2:模板

附件3:本科生困难生认定申请操作步骤图解

基础医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