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贝达药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杭师大研〔2023〕2号)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4年贝达药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医学类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定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四)参评学生于评奖学年无违纪处分、无不及格科目;
(五)有下列情况的学生限制评选或不得评选:
1.学生在休学、留级、降级、延期毕业期间,不能参加该奖学金的评选;
2.未按时缴纳学费的(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的除外)。
三、奖金额度
每年评选不超过15名,奖学金额度5000—8000元/人(总额度不超过10万)
四、评选标准
有学术论文公开发表或学生作为第一参与人参与科研课题研究,并获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等奖励;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专利授权;或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参加学术会议并作报告。具体评选积分计算方式见附件1。
五、具体安排
(一)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10月9日-10月16日
2.学院审核时间:10月17日-10月24日
3.委员会审核时间:10月25日-11月1日
4.公示5个工作日
(二)申请材料类型
1.PDF格式的佐证材料。论文、著作类须包含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正文第一页、含作者介绍页。
2.《贝达药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稿和纸质材料 (一式两份),《学生申请贝达药业奖学金成果荣誉清单》《2024年贝达药业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请将候选人按推荐顺序进行排序)电子稿。
(三)报送截止时间
请于2024年10月16日前将所需报送材料的纸质稿交至仓前校区慎园8-210严老师,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5225719757@163.com。
六、其他
1.评奖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奖名额公开、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
2.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学校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放的奖金,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违纪处分。
附件:附件1-5
医学部、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