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做好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总体要求及《杭州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杭师大党委发〔2020〕2号)有关规定,基础医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
根据章程和工作需要,基础医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学院各部门民主推荐产生,推荐及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 方案制定
基础医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由学院院长牵头,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制订相应的换届方案。换届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报送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 推荐说明
本次推荐工作以各学系为单位进行民主推荐;校领导、机关及学院双肩挑教师按其学科归属纳入其学科所在部门参加换届工作。
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总数原则上为7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3.委员推荐办法
(1)在牵头人总负责下,学院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及名额数,在民主推荐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产生本单位委员拟推荐人选。
(2)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名单,并确定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委员的拟推荐人选。
(3)推荐人选由学院进行公示后报送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4.委员推荐要求
(1)委员推荐说明
院学术委员会由学院不同学科、专业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应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兼顾学科规模和学科发展需要。
(2)委员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已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及学术声誉;
关心学校和学院建设和发展,有积极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
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学术委员会委员职责,一般在退休前能任满一届(与学校签订人才服务期合同的,以合同聘期内可任满一届为准)。
二、工作要求及联系方式
学术委员会换届在学院纪委监督之下进行,请各系根据学院关于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总体部署,按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本届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院学术委员会换届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汤敏萍 电话:28862082(钉钉同)。
附:https://rsc.hznu.edu.cn/c/2025-04-14/3072869.shtml
基础医学院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