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在2025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立项结果通知

编辑:基础医学院科技文化中心 时间:2025-09-23 访问次数:6

项目负责人

2025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我共申报4个项目,经专家评审,我院共立项2项。其中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2现将2025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杭州师范大学基础医学院项目名单及资助经费表予以公布(见附件),并作以下几点说明:

1.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预计20265月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须在一年内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要按照申报书的要求,尽早启动,按计划实施,严格按照申报要求,顺利完成项目。

2.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完成已批准课题的,将视情况追究课题负责人的责任。

3.基础医学院已在省项目办经费下拨后,发放经费代码,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做到节约开支、专款专用。根据杭师大财〔20143号《关于印发杭州师范大学经费审批权限规定的通知》,经费由基础医学院〔院长(执行院长)或主持工作的副院长〕以及基础医学院负责科创团委老师审签。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杭州师范大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3)。

4.基础医学院将加强项目管理,预计1月初提交中期检查材料,建议所有项目通过星光讲堂完成中期检查。

5.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结题报告书》,并附上发表论文或成果实物等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均应标明“2025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和项目编号。

6.按照省级要求,每个新苗项目负责人需要参加校内创业学院或者社会组织开展的相关创新创业培训,培训情况将作为结题评审的参考内容。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陈柔伊 15906414343

  万彦婷 19106827573

  邹铠伦 15669193289

附件一 2025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立项结果

附件二 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注意事项

附件三 杭州师范大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5-6修订)

附件四 2025年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省内配套)财务编码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杭州师范大学基础医学院科技文化中心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