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学科特点与研究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会全面负责我院推免生复试组织、考核实施、成绩审定、拟录取确定等全部事宜,确保复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组
设立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和思想品德考察。
3. 材料审核专家组
按学科专业组建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专家不少于3人,独立、客观、公正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量化打分,并据此形成材料审核成绩。
二、复试对象
已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免生资格(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备案名单为准),符合杭州师范大学推免生申报基本条件,且填报我院相关硕士专业的考生。
三、复试工作总体安排
1. 复试时间:复试工作于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由学院提前通知考生。
2. 复试形式:统一采用线下现场复试形式,每位考生复试时长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 资格审查:考生复试前须按要求提交完整材料,完成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
4. 录取流程: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所有考生须提前提交以下材料用于资格审核与量化评分: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 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 本科综合成绩排名、专业排名证明(加盖教务或学院公章);
4. 个人简历、读研规划;
5. 外语等级证书及成绩证明(四六级、雅思、托福等)复印件各1份;
6. 科研成果材料:论文、专利、课题参与证明、科研结项材料;
7. 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比赛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
8. 荣誉称号、评优评先、奖学金等其他综合素质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以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发送至邮箱fenglili@hznu.edu.cn。
注: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以上材料,并带上原件以备审验,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申请材料量化审核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依据校级文件要求,将材料审核成绩纳入推免考核评价体系,由专家组统一评分,评分结果作为复试综合评价重要依据。
审核项目 | 分值 |
本科学业成绩与专业排名 | 50分 |
外语水平能力 | 30分 |
科研创新成果与学科竞赛、荣誉 | 20分 |
备注:
1. 所有加分材料均需提供官方有效证明原件或盖章复印件,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 专家组根据考生真实材料逐项打分,取专家组平均分作为考生最终材料审核成绩,成绩存档备查;
3. 材料审核成绩作为学院择优筛选复试考生、综合评定考生潜质的核心依据。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复试内容分为综合素质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三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一)复试成绩权重占比
1.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40%
2.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50%
3.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
(二)其他说明
1. 复试成绩低于60分(未达到满分的60%),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录取工作程序
1.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院志愿;
2. 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完成材料量化评分,确定复试考生名单,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3. 考生按时确认复试通知,参加线下现场复试;
4. 复试结束后,学院核算考生复试成绩,结合材料审核综合表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5. 经学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录取。
八、推免工作的监督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推免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进行全面监督并负责。
2. 学院纪委对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监督举报电话:0571-28865509。
3.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应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7天。
4. 实行复议制度。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受理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571-28865617。
九、附则
1. 所有考生须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及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杭州师范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