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收费管理办法(2024)
根据学校大仪平台预约和收费系统建设情况,结合学院实际,在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修改如下:
一、按照课题组计费,课题组负责人(PI)提供使用人名单并指定一名财务管理员,负责与平台对接测试费用事宜。
二、预约使用:登入杭州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系统进行预约。使用者根据样品情况及数量估算预约时间,按需预约,禁止代约。严格按照预约时间进行实验,若使用超时,如后续有预约原则上预约人具有绝对优先权。预约时间与实际使用时间取长计费。
三、对于无电脑控制的仪器,在使用时需扫码上下机。具体流程为:打开钉钉微门户,在查询栏输入“大仪平台”,点击搜索。然后点击“用户”,获取用户信息。再次点击“用户”,出现选项界面。最后点击扫码,扫描机器上的二维码进行上下机。
四、对于已预约但实际没有上机的情况,需要及时取消预约,否则按预约系统产生的账单收费。对于无电脑控制的仪器,已上机但无预约记录的,发生三次以上则限制该用户对该仪器的使用权限一周。
五、预约记录、实验记录本记录内容和系统账单相互印证生成账单。
六、每个学期为一个计费周期。平台整理账单盖章后,发送给课题组财务管理员。课题组负责人核对账单、签字确认。校内用户可选择“内部转账”付费方式,或者直接在系统里缴费。校外用户可选择“现金支付”(含银行转账)付费方式,同时为其开具相应票据。
七、收到账单后需在一个月内完成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每周提醒一次财务管理员,若提醒两周后仍未完成缴费,则停止该课题组所有用户的仪器使用权。欠费用户缴费完成后恢复正常预约权限,对于多次欠费的账户将进行公示。缴费时请备注好课题组名称并保留凭单号供平台识别。
八、由课题组委托管理的仪器,课题组在托管期间按照《基础医学大仪平台仪器委托管理协议书 (2023)》规定,享受测试费相应折扣的减免优惠。托管课题组负责人不能自行对本课题组的托管仪器收费进行修改。
九、课题组内部经费采购的30万以上的大仪设备,按照浙江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管理办公室规定,需开放共享使用,由学院统一制定收费标准实行收费使用,拥有该设备的课题组免费使用。
十、测试费激励机制:每年年底核算当年测试费,总额达到相应金额,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减免奖励。减免金额在每年第二期测试费收取时扣除。
十一、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待接入学校统一的大型仪器预约系统后将重新修订,新办法出台后本办法自动废止。
测试费金额 | 减免比例 |
5000(含)-1万 | 5% |
1万(含)-3万 | 10% |
3万(含)-5万 | 15% |
5万元(含)以上 | 20% |
基础医学院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