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编辑:综合办 时间:2024-05-17 访问次数:50

各学院: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杭师大党委发〔2020〕2号)附件1)有关规定,现将校学术委员会换届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说明

本次推荐工作由各学院、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进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此次委员推荐工作的牵头人,现聘校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直属单位的“双肩教师”按其学科归属纳入学科所在学院参加推荐工作。

二、委员推荐办法

各推荐单位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及分配名额数(附件2),在广泛征求单位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民主推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本单位拟推荐人选。各推荐单位将拟推荐人信息表、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附件4)一并报送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人事处)。

三、委员推荐要求

符合《杭州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杭师大党委发〔2020〕2号)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原则上按照现有学术委员会人员情况,拟定各单位推荐人选名额,学校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进行遴选,报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

四、其它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将具体工作联系人信息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人事处)。

时间要求:请学院将附件3和附件4的电子文档钉钉发送至赵铭,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在5月29日下班前交至行政楼712办公室。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电话:28865037    联系人:赵铭


附件1:杭师大党委发〔2020〕2号杭州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附件2:学院名额分配表

附件3: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信息表

附件4: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人事处)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