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新聘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认定的通知

编辑:基础医学院 时间:2025-12-23 访问次数:6

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规定(修订)》(杭师大办〔2025〕46号)文件,现开展我院2025年新聘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认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硕士生导师任职条件

硕士生导师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中第三章“导师任职资格要求”。


二、认定对象

1.未取得我院硕导任职资格,且符合硕导任职资格要求的教师。

2.基础医学院硕士学位点专业:

序号

一级学科

专业

学位类型

1

基础医学

基础医学

学术型

2


生物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学术型

3

细胞生物学

学术型

4

衰老生物学

学术型

5

心理学

心理学

学术型

6

应用心理

应用心理

专业型


  三、报送要求

1.材料报送

申请人填写附件2汇总表,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教师申请导师任职资格,需提供符合导师任职资格要求的科研项目申请书首页。

2.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1月5日前电子稿打包申请材料(文件夹命名要求:姓名+申请专业),钉钉发送至冯老师。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规定(修订)》(杭师大办〔2025〕46号)

    附表2:杭州师范大学新聘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备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