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党支部:
为进一步促进学院事业发展,深化学院二级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开展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学院党委及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系主任(含副主任)调整选任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选任方式及范围
此次系主任、副主任调整选任面向学院内设所有系,采取民主推荐、教师自荐和学院提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各系师资配备以及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实际,各系设系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二、任职条件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教〔2014〕45号)》相关要求以及学院发展需要,现就系主任、副主任任职条件明确如下:
(一)系主任、副主任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备胜任本岗位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具备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创新意识,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身心投入工作,作风民主,廉洁自律, 身体健康。
(二)系主任、副主任应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
系主任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具备促进教学科研发展的能力;系副主任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
三、调整选任程序
(一)3月21日—3月30日,民主推荐阶段。广泛动员全体教师参与民主推荐系主任或副主任候选人,经学院党委及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二)4月1日—4月8日,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阶段。成立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深入了解情况。
(三)4月11日—4月19日,由学院党委及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人选,并完成公示。
四、有关要求
(一)选优配强系主任、副主任岗位,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系的建设。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学院确定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此项工作由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对调整选任工作中的违规违纪现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系主任调整选任工作由各系原系主任牵头组织实施。调整选任期间,原系主任、副主任仍对原岗位工作负全责,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三)系主任、副主任调整结束后,各系根据工作需要报学院同意后,设置系秘书。
(四)各系推荐上来的系主任、副主任人选或自荐人员填写《基础医学院系主任、副主任调整选任推(自)荐表》,于3月31日(周四)前将推荐表纸质版交至学院办公室齐姗老师处,联系电话28868989。
基础医学院党委
2022年3月21日